豪雨造成畜禽死亡 臺南畜牧災損可申請天然災害現金救助
【透傳媒記者杜忠聰/臺南報導】受低壓帶及西南風影響,臺南市8月下旬連續多日出現劇烈降雨,中央氣象署發布豪雨及大豪雨特報,部分地區發生積淹水,並造成畜牧業畜禽死亡。經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積極爭取,農業部於8月25日公告臺南市為「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」地區,救助項目為「參、畜牧」全品項,但畜禽舍、堆肥舍不列入此次救助範圍。

市長黃偉哲表示,市府持續關心農業災損,凡符合救助資格的畜牧戶,請自8月26日起至9月9日止,儘速向受災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,把握期限申辦相關救助。

農業局長馮祥勇指出,此次救助對象為實際從事畜牧生產的自然人,救助項目涵蓋「參、畜牧」全品項,惟畜禽舍及堆肥舍除外。畜禽類救助額度將依實際受損的頭數或隻數計算,協助受災畜牧戶減輕損失。
農業局提醒,符合資格的畜牧農民應備妥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、存款簿、畜牧場登記影本,或公告飼養規模以下附土地謄本,以及受災相片、畜禽化製三聯單,或焚化、掩埋證明等資料,於期限內前往受災所在地區公所申辦,資料備齊可加速救助審查作業。
農業局表示,面對極端氣候,農民應持續強化畜牧場天然災害防救能力。另針對去年丹娜絲颱風及豪雨造成的畜牧災害損失,農民應儘速完成修建,並於今年11月13日前提出補(協)助案完工報驗申請,待輔導團隊完成會勘驗收後,將依程序核撥補(協)助經費,協助農民恢復生產。

極端氣候帶來的強降雨,不僅衝擊民眾生活,也讓畜牧業面臨突發性災損。此次臺南市爭取畜牧天然災害現金救助,讓受災農民在災後復原階段多一份支持。不過,救助申請有明確期限及文件要求,農民應把握時間備妥資料。長期而言,除災後補助外,更應持續強化畜牧場防淹、防災設施與應變能力,才能降低極端天候對農業生產的衝擊。









